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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简介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8-12-06    点击量:    打印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是1984年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设立的,于1986年正式建立并运行至今。1990年后,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由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农业部共同领导,由设立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中央政研室、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制度1990年由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目前有调查农户23000户,调查村360个行政村,样本分布在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区、市)。   

设立农村固定观察点的目的是:直接从农村基层了解农村改革和各项建设的新动态,以便从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对比中进行有连续性的综合研究,为制定农村政策提供依据。通过观察点对农村社会经济进行长期的连续调查,掌握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的变化,了解不同村庄和农户的动态、要求,从而取得系统周密的资料。   

当前,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系统的工作主要有五项内容:一是常规调查:每年底按统一口径全面收集所有样本村、户数据;二是专题调查: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及有关部门的安排,针对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户生产生活中的焦点、重点问题,每年开展多项专题调查;三是动态反映:省、县两级调查机构及时反映当地农村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四是人员培训:对省县两级调查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农村政策培训;五是数据开发利用:对积累的调查数据进行处理,开展对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统计分析。 28年来,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观察点的分布由建点初期的28个省份272个村,增加到现在的31个省份360个村。调查网络逐步健全,调查样本村从最初的272个增加到目前的360个,长期固定观察的农(牧)户达23000多个,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0个县(市、区);调查内容不断充实,年度常规调查的指标近2000项,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的众多方面;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基本形成了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县(市、区)、村、样本户比较畅通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资料积累不断丰富,至2014年调查收集原始数据已近5亿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已成为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体系。30年来,农村固定观察点详实地记录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已经成为中央和各级党政部门了解和研究农村动态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政部门制定“三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为促进“三农”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