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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固定观察点看当前农业农村政策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7-11-24 点击量: 打印

 

最近,按照省委农工委的安排,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组织全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彭州市、自贡市沿滩区、古蔺县、中江县、绵阳市游仙区、剑阁县、蓬溪县、阆中市、江安县、岳池县、渠县、雅安市雨城区、眉山市东坡区、简阳市、松潘县、冕宁县等16县(市、区)落实中央和省农业农村政策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农资金投入呈现“四增四减”

一是三农支出总额增加,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减少。从调查的15个县(市、区)看,2015年三农支出总额为157.56亿元,比上年增长9.8%,平均每个县(市、区)的支出为10.5亿元。从调查的14个县(市、区)看,2015年三农支出总额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平均为28.62%,比2014年下降了0.96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总额增加,农业生产的支出、四项补贴支出的比例减少。从调查的13个县(市、区)看,2015年财政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农业生产的支出、四项补贴支出占三农支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14%、32.19%、7.69%。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比例比上年增加3.12个百分点,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四项补贴支出的比例分别比上年减少0.37、0.91个百分点。

三是涉农贷款总额增加,占本县(市、区)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例减少。从调查的11个县(市、区)看,2015年涉农贷款总额达到411.34亿元,较上年增加8.1%,平均每个县(市、区)涉农贷款总额达37.39亿元。涉农贷款总额占本县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例为45.16%,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四是主要农业建设项目稳步增加,部分专项补贴资金减少。在调查的16个县(市、区)中,2015年各级财政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的县(市、区)达到9个,平均建设项目投资额为620.67万元,同比增长15.03%。2015年有9个县(市、区)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但资金总额比上年减少6.33%;有15个县(市、区)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均每个县(市、区)建设面积5.974万亩,但绝大部分县(市、区)没有获得这方面的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有14个县(市、区)得到上级财政对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的补贴,但金额有所减少,平均比上年减少11.76%。

 

(二)农村金融“提速扩面”

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加速。从调查的16个县(市、区)看,2015年只有1个区(沿滩区)有从事融资或信贷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个县(剑阁县、江安县、蓬溪县)有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或农业投资基金,县均注册资金达1亿元;有4个县(市、区)成立有村镇银行;有10个县(市、区)成立有贷款公司,总数为187家;有2个县成立有农村资金互助社,总数为8家,其中列入省级示范2家。

金融产品不断增加,金融支持面不断扩大。在调查的16个县(市、区)中,有8个县(市、区)的金融机构开展了面向农民的无抵押贷款业务,贷款总额达到28.39亿元;有6个县(市、区)开展了面向农民的以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为抵押的贷款业务,贷款总额达5557万元;有10个县(市、区)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开展了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

 

(三)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调查的15个县(市、区)中,2015年有14个县(市、区)对农户给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平均每个县(市、区)参加保险的农户数量162679户次,有2个县开展了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绝大部分县(市、区)都设有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森林保险,有6个县(市、区)设有农房、农机具保险。其他的保险品种还有烟草、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山羊保险、肉牛保险、设施农业保险、制种保险、特色蔬菜保险、杂交水稻制种保险等等。2015年,县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金额为2031.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省财政补贴、县财政补贴所占比例分别为50.24%、24.37%、18%;县平均承保的农作物总面积97.4万亩,水稻、小麦、玉米承保面积占总承保面积比例分别为25.5%、12.57%、20.4%。

 

(四)农业政策补贴出现“三个新导向”

一是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调查的13个县(市、区)中,有5个县(市、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粮直接补贴标准比普通农户高,有9个县(市、区)的农资综合补贴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有11个县(市、区)农机具购置补贴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二是有的地方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组建县级农业担保公司(阆中市),有的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及支持农业担保体系建设(蓬溪县)。

三是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和环节。从调查的15个县(市、区)看,农机具购置补贴的金额比上年增长19.49%。有9个县(市、区)开展了“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工作,补贴环节主要包括机耕、播种、收割、运输。有10个县(市、区)的补贴金额比上年有所增长。在进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县(市、区)中,有7个增加了补贴农机具种类。

 

(五)农村社会保障不断完善

社会保险养老金总额增长较快。2015年,所调查的15个县(市、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共有419.51万人,平均每个县(市、区)有28万人,平均适龄参保率达到82.61%;县均缴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9223.6万元,发放农村社会保险养老金总额19.99亿元,同比增长31.57%;平均每个县(市、区)领取农村社会保险养老金人数为22.34万人,同比增长100.12%。

新农合参保率几乎全覆盖。2015年所调查的14个县(市、区)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农民合作医疗费总额达344240万元,同比增长6.45%,平均每个县(市、区)报销补偿农民合作医疗费24589万元;平均每个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例为99.4%,报销农民合作医疗费的受益人口达159.76万人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2015年所调查的14个县(市、区)中,平均每个县(市、区)有农村低保对象20342户,同比减少4.33%;平均每个县(市、区)领取农村低保人数29877人,同比减少10%。2015年低保发放金额达到6683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领取1598元,同比增长19%。

 

(六)生猪、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高位震荡

我省生猪生产从2015年以来,存栏量、出栏量一直处于较低位水平,生猪产能收缩,育肥猪、后备母猪、猪肉价格在2015年第1季度触底后稳步回升,保持中高位走势。2016年第一季度,在猪肉价格上涨引领下,育肥猪、母猪和仔猪价格都在上涨,2016年3月份三者价格分别为19.46元/公斤、1389元/头、30.25元/公斤,猪肉价格则达到29.69元/公斤;猪粮比价不断攀升,从2015年1月的5.36上涨至2016年3月的8.77。从目前趋势看,生猪存栏量、出栏量依然处于历史低位。猪肉价格上涨在短期内就会刺激农户、养猪场饲养更多的仔猪、母猪,从而提高生猪市场的供给,提高猪肉市场的交易量,促进猪肉价格逐步回归正常水平。

从全省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加权平均批发价看,在进入2016年1月下旬的时候价格即开始上涨。3周时间内,蔬菜价格由3.67元/公斤攀升至6.19元/公斤,涨幅达到68.66%。2016年第八周(2016年2月22~ 28日),价格又跌至5.33元/公斤,跌幅达13.89%。之后价格进入相对稳定期,起伏波动不大,但仍处于高位水平,且一直持续到目前。从走势看,第二季度因天气良好、光照充足,蔬菜长势好,供应量充足,蔬菜价格也会渐入低位运行阶段,尤其是5、6月应季蔬菜如四季豆、豇豆、丝瓜、苦瓜,价格下跌幅度会更大。 

 

二、存在问题

 

(一)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存在“三个不够”

一是农户参保积极性不够。农民对保险政策不够了解和熟悉,对于农业保险工作不是很支持和配合,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是有的地方认识和政策落实不够。部分乡镇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认为农业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事情,与己无关;部分业务部门与保险公司配合力度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宣传及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三是农业保险自身设计完善不够。农户交的保额多、赔付标准较高、赔付金额低。当只是部分农业受灾时,未达赔付标准的情况较多,这种情况农户无法获得农业保险的赔付(受灾少还不能受到理赔)。比如水稻受灾要减产达3成以上才予以理赔,且理赔的标准太低,200-400元/亩,颗粒不收也才理赔400元/亩;又如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低,农户受损后赔付较低。

 

(二)农业补贴政策落实中存在“三个亟待完善”

一是计算方式亟待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以农户承包土地计算或习惯面积确定补贴面积,这远远低于农户实际测量面积。对于补贴金额确定依据方面,补贴到户核实面积时因许多农户外出务工,常年不在家找不到人,给入户登记和核查带来困难,造成无法及时核实确定补贴金额。按政策扩减补贴面积、确定实际补贴面积,工作难度大。

二是补贴品种亟待完善。农作物补贴范围应根据当地生产特点来确定,有的地方建议把丘陵地区的洋芋、高粱列入补贴范围。有的区县反映其地处山区,自然生产条件相对较差,机械化推广难度较大,生产成本较高,规模化生产受到局限,应增加补贴特色品种,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三是审核方式亟待完善。县乡补贴资金的审查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审查条件,容易造成村组干部发生违规违法行为。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三个不健全”

一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基础养老金水平低,保障水平较低,没有建立正常调节机制;多缴多领不明显;尚未建立参保人员死亡丧葬抚恤制度(参保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无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1965年以后出生人员未按时参保的(2011年以后参保),不允许作中断补缴,导致到60岁后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一是信息经办系统服务器位于省级层面,导致系统办理业务时太过缓慢,不便操作;二是基础经办服务平台建设不足,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不能满足老百姓方便快捷的需求。

三是管理体制不健全。权限主要集中于省级层面,县区发现错误进行纠错的周期过长,不便于实际工作开展。此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保意识不强,给提高参保覆盖率带来困难。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三个不合理”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存在组织机构形式不统一,管理部门不统一的问题,两种制度并存,影响医保健康发展。组织机构形式方面:一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存;另一种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方面:一种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一种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

二是个人缴费金额和实际报销比例不合理。个人缴费金额逐年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下降。以泸州市为例: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10元,到2016年个人缴费120元,个人缴费逐年提高,但实际报销下降,参保群众意见较大。

三是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尤其是民营医院表现尤为突出),不合理支出增加,医保基金安全受到一定威胁。特别是三级医院医疗费用过大,群众医疗负担加剧,医疗费用无序增长无明确责任主体进行管理。

 

(五)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财政投入有限。县(市、区)财力有限投入不足,社会救助资金筹集难、规模小。救助资源分散,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资金缺口大、救助力度有限,农村居民因大病致贫时有发生。

二是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不完善。社会救助靠个人诚信申请救助不精准,难以核实申请者的收入状况;农村低保家庭由于经济困难,没有资金建房,无法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三是农村中的绝对贫困人口较多,脱贫困难;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部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的13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区)反映经费不足,有11个县(市、区)反映待处理的矛盾和纠纷很多,有3个县反映乡村干部不配合。

 

(七)生猪、蔬菜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生猪市场存在的问题:生猪稳定生产压力较大,容易造成猪肉市场价格的较大波动;农户对市场的研判不准确,盲目补栏,易造成经济损失。

蔬菜市场存在问题:蔬菜市场体系建设落后,导致蔬菜市场条块分割,一些蔬菜市场出现短缺,另一些蔬菜市场却出现供大于求,蔬菜市场没有充分发挥平衡供求功能、信息传递反馈功能;政府对蔬菜市场的预警、监管工作有待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政策。

一是继续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各项政策,提高农民对参保的认识,尽可能让农民购买农业保险,切实减轻农民的因灾损失。二是加大财政对特色农业保险资金扶持力度。各级应明确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涉农保险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开展技术指导,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保险工作。三是完善农业保险设计。要降低保费,拓宽农业保险的险种范围,降低农业保险赔付标准。提高保额、增加农业保险赔偿的比例,适时浮动险种、保额,提高农民积极性。加强农户受灾的勘查和理赔,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大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发挥农业保险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从顶层完善制度设计,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对多缴保费者加大补贴力度。二是增设参保人员死亡丧葬抚恤制度,参保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适当给予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完善业务系统,允许1965年以后出生的人员推迟参保也可以作中断补缴,确保此类人员60岁时顺利领取养老金。三是应将信息系统服务器下移至市州或县(市、区),提高信息系统反应速度。应将相关纠错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方便实际工作开展,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基层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让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办理一般正常业务。完善信息档案工作继续抓好参保人员个人档案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抓好领取人员生存验证。清理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防止冒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提升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识。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确保养老基金安全。
 

(三)加强社会救助。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稳定的财力保障机制。完善救助政策,拓宽社会互助的渠道,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丰富救助形式,增强社会救助的实际效果。整合救助资源,健全城乡社会救助组织。二是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完善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加大社会救助,特别是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开展农村廉租保障房建设,实行廉租房补贴,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应建立以银行、税收、工商、房管、公安车管户籍等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准确地核实低保户的收入情况,精准识别贫困和需救助人群。三是提升办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村(社区)办事人员的监管。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和农民出资额度,进一步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规模,切实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
 

(五)加强对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政策引导。

要通过财政、土地、税收政策引导,推动生猪生产走向“公司+专合社+农户”及“公司+农户”等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猪生产效益。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制度,通过补贴政策,鼓励养殖户参加保险,减少市场剧烈波动给养殖户带来的风险。养殖户要准确把握政策和研判市场,提前谋划母猪配种、仔猪和育肥猪补栏,避免“逢高必追,逢贱就砍”现象。着力培育一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加强批发市场冷藏设施、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要加快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降低蔬菜运输成本。

(2016年5月12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对此文作出批示)

 

(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