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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几点思考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7-12-14 点击量: 打印

 

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是增加农村耕地、减少农民数量、推进土地要素自由流动、提高农业规模化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重大政策,也是解决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人的城镇化、拓展城镇发展空间、破解资金瓶颈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弄清目标群体数量、分布、需求、条件,2013年7月,自贡市沿滩区农村固定观察点对观察村开展了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农民意愿专项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调查户数417户1848人,房屋总面积房屋占地56780㎡,户均136.16㎡;其中:简易结构1户,占调查总数的0.24%,土木结构84户,占调查总数的20.14%,砖木结构78户,占调查总数的18.7%,砖混结构254户,占调查总数的60.91%;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有5户,占调查户数的1.2%,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有412户,占调查户数的98.8%;有人居住的房屋387户,占调查户数的92.8%,闲置、看守的房屋30户,占调查户数的7.2%;已购买城镇商品房的有25户,占调查户数的6%,购买集中居住区房屋的有8户,占调查户数的1.9%;有宅基地使用权证376户,占调查户数的90.17%,无宅基地使用权证41户,占调查户数的9.83%;宅基地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228845㎡,户均548.79㎡,其中:房屋占地56780㎡,占宅基地及附属设施面积的24.81%。

受农户居住习惯、传统观念、土地权属等因素的影响,调查户中有拆旧建新意愿的农户有28户,仅占调查户数的6.7%。其中:在组内新建房屋的有24户,占有意愿农户的85.7%,在村内新建房屋的有2户,占有意愿农户的7.1%,在乡镇内新建房屋的有2户,占有意愿农户的7.1%。新建房屋面积在120㎡内的有19户,占有意愿农户的67.9%;新建房屋面积在120㎡—150㎡的有4户,占有意愿农户的14.3%;新建房屋面积在150㎡以上的有5户,占有意愿农户的17.9%。

根据对农户的调查走访,结合我区开展增减挂钩项目情况,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土地权属权的调整和使用

 

集体土地所有权分为乡、村、组三级所有,以组为基础。由于实行挂钩项目后,农民根据项目区及农民集中居住地的选择,涉及相邻村组之间的农户跨行政界线集中居住,其土地所有权权属问题显得十分关键。在不突破现行土地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对于土地权属的调整和使用,有以下几点思考:一是在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实施挂钩项目,农户跨村、跨组集中居住后,相邻土地可采用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可通过依次等量调换的方法进行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调整。被占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界限往搬出地农民集体方延伸,而集中居住区内部分土地划为搬迁地农民集体所有,形成飞地。二是在土地权属调整难以实现的情况下,由政府组织,村、组按一事一议方式将集中居住区土地所有权收归村所有或镇所有。但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按征收政策使用土地。三是增减挂钩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在相应土地权属得到调整的基础上,考虑以村集体组织的形式集中办理土地使用权。

 

二、项目区的布局

 

项目区布局过于仓促,会导致后续拆旧复垦无法顺利开展,项目周期延长,资金成本提高。因此项目区在布局的时候必须因地制宜,要有前瞻性。拆旧区的布局应该选择生活条件较差,房屋质量差,农民拆旧意愿强,拆旧潜力大的地块。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加剧向城市和小城镇集中,部分村落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废弃宅基地和空心村的现象,这些有拆旧潜力并且有需要也有必要去优化布局的村落就应是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着重考虑的地方。建新区的布局应考虑交通方便,能聚集人气,对农户能形成吸引的地方,农民普遍具有从众心理,只要有小部分人在建新区域稳定居住了,那么就容易快速形成聚集效应。

 

三、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步跟进

 

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后,由于农民的生活地点以及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在按传统农业模式耕作不适合新农村建设形式。那么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应该同步跟进。以土地整治项目和农业产业项目多元素来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土地整治项目对田、水、林、路、村进行综合治理的有利基础上,对项目区内土地进行连片打造、整体流转,组建专业合作社,加大力度引进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有技术和实力的养殖、种植大户实施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以这些业主来带动区域内农户生产生活,要真正使农民住得进,还要稳的住。

 

(自贡市沿滩区农村固定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