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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留守”专题调查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7-12-14 点击量: 打印

 

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和经济不发达地区,这些人居住环境较差、生产能力较弱、家庭收入偏低。关注和解决好留守儿童的监护与教育、留守妇女的健康与安全、留守老人的赡养与精神慰藉等系列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责,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之策。最近,省委农工委固定观察站组织全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员对农村“三留守”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农村“三留守人员”占比高、基数大

 

(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催生庞大的“三留守人员”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土离乡,纷纷外出到发达地区务工经商。这对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摆脱贫困桎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使农村人口大幅流动,衍生出庞大的“三留守”人员。截至2016 年6月底,全省15个观察村,全部外出务工劳动力有5767人,占15个村户籍总人口的18.58%,占劳动力人口数的34.17%,由此产生的“三留守”人员达5068人,占15个村户籍人口的16.33%。15个观察村中,平均每个村有384.5人外出务工,有337.9个留守人员。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4个村,有1214人外出务工,占户籍人口数的13.72%,占劳动力人口数的22.98%,平均每个村有303.5人外出务工,有“三留守”人员340.8人。在经济欠发达的10个村,有4417人外出务工,占户籍人口数的22.93%,占劳动力人口数的44.27%,平均每个村有441.7人外出务工,有“三留守”人员350.5人。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有136人外出务工,占户籍人口数的4.65%,占劳动力人口数的8.42%,有200个“三留守”人员。

 

15个观察村的外出务工情况

地区

外出劳动力占户籍人口比例

外出劳动力占劳动力人口比例

平均每个村外出务工人数

平均每个村的三留守人员数

15个观察村

18.58%

34.17%

384.5

337.9

经济较发达地区4个村

13.72%

22.98%

303.5

340.8

经济欠发达地区10个村

22.93%

44.27%

441.7

350.5

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

4.65%

8.42%

136

200

 

 

(二)留守儿童占比较高,亟待关注

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家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被留守在家不能与外出的父母朝夕相处、处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16 岁以下孩子。据统计,全省15个观察村有留守儿童936人,占15个村儿童总数的22.76%,平均每个村有62.4个留守儿童,其中:0~6岁留守儿童人数为 283人,占0~6岁儿童总数的22.60%;7~13岁留守儿童的总数为448人,占7~13岁儿童人数(1682人)26.63%;13~16岁留守儿童人数为205人,占13~16岁儿童人数(1179人)比例为17.39%。

经济发达地区的4个村有留守儿童101人,占当地儿童人数(700人)的比例为14.43%,平均每个村有留守儿童25.3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10个村,有805个留守儿童,占当地儿童的比例为31.64%,平均每个村有80.5个留守儿童。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有留守儿童30人,占当地儿童比例为3.45%。

 

15个观察村留守儿童情况

地区

留守儿童占当地

儿童比例

平均每个村留守

儿童人数

15个观察村

22.76%

62.4

经济较发达地区4个村

14.43%

25.3

经济欠发达地区10个村

31.64%

80.5

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

3.45%

30

 

(三)留守妇女基数较大,农村性别比例失调

留守妇女,指丈夫离家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被留守在家里不能与丈夫朝夕相处、年龄为59岁以下的妇女。据统计,全省15个观察村有留守妇女2013人,平均每个村有134.2人。16~30岁留守妇女、31~40岁留守妇女、41~50岁留守妇女、51~60岁留守妇女占留守妇女的比重为15.75%、19.37%、28.32%、36.56%。留守妇女主要集中在41~60岁这个年龄阶段,主要原因是为了照顾老人。

经济较发达地区的4个村,有留守妇女761人,平均每个村有190.2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10个村,有1114个留守妇女,平均每个村有114.4个留守妇女。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有138个留守妇女。

(四)留守老人占比很高,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留守老人,指子女离家外出务工 6 个月以上,被留守在家里不能与子女朝夕相处、年龄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据统计,全省15个观察村有留守老人2119人,占60 岁以上老人总数的比例为40.17%,平均每个村有留守老人141.3人。61~65岁留守老人、66~70岁留守老人、70岁以上留守老人占留守老人的比例分别为38.89%、35.21%、25.91%。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4个村,共有501个留守老人,留守老人占当地老人的比例为23.91%,平均每个村有 125.3个老人。在经济欠发达的10个村,共有1586个留守老人,占当地老人的比例为57.90%,平均每个村有158.6个留守老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里,有32个留守老人,占当地老人的比例为7.26%。

 

15个观察村留守老人情况

地区

留守儿童占当地

儿童比例

平均每个村留守

儿童人数

15个观察村

22.76%

62.4

经济较发达地区4个村

14.43%

25.3

经济欠发达地区10个村

31.64%

80.5

少数民族地区的1个村

3.45%

30

 

 

 

二、“三留守人员”困难多、生活状况差、缺乏保障

 

(一)留守儿童问题

1.缺少家庭教育,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留守儿童家长基本都采取“物质+隔代抚养”的方式照顾孩子,绝大部分的留守儿童都是和祖辈生活在一起,由于祖辈受自身文化水平限制,只能尽力照顾孩子的衣食起居,无法担负对孩子健康全面成长的重责。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学习习惯不好,部分留守儿童厌学、逃学、辍学。

2.缺少亲情抚慰,造成留守儿童人格扭曲。据调查,大部分的父母年均回家次数较少,与孩子沟通交流都是通过打电话,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孩子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有犯罪的倾向。

3.缺少监督管护,留守儿童容易遭受伤害。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留守儿童防护能力弱,容易受到意外伤害。

 

(二)留守妇女问题

1.劳动强度大。大量的留守妇女文化偏低,没有技术特长,外出就业难,留守在家既要照顾老人又要料理孩子上学,同时还要照料庄稼、料理家庭事物,劳动强度非常大。

2.精神压力大。留守妇女由于长期分居,阻碍了夫妻间情感的交流,让留守妇女存在孤独感,从而导致感情危机。同时留守妇女在失去丈夫保护的情况下,人身与财产安全更容易遭受侵害,从而在精神层面上给她们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三)留守老人问题

1.收入来源少,生活状况偏差,养老缺乏保障。由于年龄大、身体有病等问题无法正常工作,农村大部分的留守老人在家主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以及帮助子女带养孩子,依靠子女在外打工邮寄生活费过日子。还有部分留守老人为减轻子女负担,自己养猪种粮,以变卖农产品的收入来维护自己和孙辈的日常生活开销,生活非常艰辛。 

2.生活缺人照料,精神孤独空虚,难以享受天伦之乐。子女外出打工后,留守老人从子女那里得到的关爱就极为缺乏,致使老人不能从家庭获得情感慰藉,使得大部分留守老人产生较强的孤独感和很深的失落感。此外,部分留守老人年老多病,虽然都都参加了新农合,但由于子女都不在身边,身体上和心理上都得不到关心与照顾,难以安享晚年。

 

三、建议与对策

 

(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从根本上减少“三留守人员”数量

“三留守”问题的根源在于,本地无法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要彻底解决留守人员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区县的就业容纳能力。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些适合本地的项目,加快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就业,让农民工在本地实现增收、致富,减少“三留守人员”。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扩大就业渠道,拓宽投资门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业兴、家富、人和”的美好愿景。

 

(二)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改善“三留守人员”生活条件

全面实施旧村改造行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道路、农村能源、农村宽带、农村通信等方面的建设进程,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农村留守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留守人群档案,特别关注三留守人员中的贫困群体。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留守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要以行政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书屋、留守之家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文化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送文化下乡活动,重点开发适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文化文艺作品,满足留守人员的精神文化需要。

 

(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提升“三留守人员”生活质量

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农村养老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寄宿制学校”,让留守儿童能够上好学、过得有保障。要通过社区、街道办、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加大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关爱。

 

(四)深入推进系列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留守人员身心健康

积极动员发动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深入村、社,通过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系列社会公益活动,关心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状况,强化心理引导,促进农村留守人员身心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的帮扶力度,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不同群体需求,采取日常帮扶与节假日重点帮扶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小敬老、助残助困行动,形成关爱留守人员的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