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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乡村基层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量: 打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要求,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标志着基层社会治理进入了“三治结合”新时代。
东坡区作为眉山市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也面临社会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矛盾纠纷多发的巨大压力与挑战。对此,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关键性工程抓紧抓实,确立法治良序示范区建设目标,着眼基层基础,始终坚持法治保障,不断深化自治实践,持续增进道德底蕴,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善治之路。先后被表扬为省级文明城市、首批法治示范区县、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县。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政主导,汇聚基层治理合力。

一是落实社会治理一把手工程。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一线指挥员”职责,建立社会治理责任清单,每年开展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法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健全落实工作问责制度。二是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评选“红旗书记”130人、“功勋书记”5人,1300名村“五职”干部全覆盖参与区级主体培训,组建矛盾调解、环境治理、技能培训、政策宣讲、产业发展等功能型党小组,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基层治理中坚力量。三是基层组织覆盖拓展工程。“实体+虚拟”,采取灵活方式推进特色小镇、互联网企业、民办学校、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等新领域新业态党建工作,实现“两新党组织”覆盖率72%。统筹“走基层”和“百企联百村”两支力量,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至少有2个以上单位结对,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力量。四是权责匹配协调工程。清理规范村级依法履行职能和协助政府工作15类40项,为基层治理腾退空间、激发活力。推进乡镇、部门责任下沉、服务下延,着力构建权责相当、职责明确、高效协调的运转机制,解决治理过程中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形成区委抓总、乡镇牵头、部门合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基层自治动力。

一是丰富自治载体和形式。改造提升村级阵地,投入1900万元建设集党务、政务、综治、便民、文娱于一体的多功能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全面推行“党群活动日”活动,每月固定一天,深入开展党员集中服务、村民集体议事,形成“支部引领、群众参与、集中活动、常态治理”的民主自治模式,有效破解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干部组织难、群众参与难“两难”问题。二是创新开展村民积分评议。为增强村规民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围绕生产发展、乡风文明、和谐稳定、村容整洁等制定评分细则,每季度经村民代表评议确认,“先进”加分、“落后”扣分,“先进”享受“荣誉、经济奖励” “落后”进行“道德惩戒”。仅悦兴镇金光村2016年以来就评选优秀村民356人次,发放奖励资金1.5万元,正面导向,反面教育,效果良好。三是推进城市社区精准治理。重点调研、全力破解治安管控难、矛盾纠纷多、居民需求多样等难题,建立社区联动指挥平台,开通APP终端服务,实现沟通零距离、服务全方位、防控全覆盖,开启城市社区“智慧治理”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综治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四是持续开展基层示范创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和文明村镇,成功创建省级“四好村”41个。突出以依法治村为重点的法治示范创建,通过竞争申报、重点培育、全程督导、跟踪管理等方式以点带面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先后打造法治示范点110多个(次),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26个。

 

(三)坚守法治底线,确保基层依法治理。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深化完善“诉非衔接”经验,创新“调解组织专业化、调解平台智能化、多元衔接系统化”的纠纷解决新模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多次作出肯定性批示,入选党的十八大以来30个改革成功案例。二是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推行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六联”工作机制,确保“大事不出、小事可控,群众安全、社会安定”,工作经验全省推广。三是构建基层综合执法体系。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立安全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理委托执法证150个,让看得见的管得着,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0多件,取缔无证、排污“黑工厂”近200家,安全生产事故及伤亡人数下降30%以上。四是构建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建立77个市区两级部门同网受理、2374名专兼职网格员零距离服务的网格联动体系,突出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矛盾化解、信息排查、政策宣传,仅2017年即为群众办理各类事件5.5万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以上。五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顾问、乡村警务室、法律援助站、人民调解室等法治服务实现村级全覆盖,诉讼辅导、司法救助、巡回法庭等为民举措满足了群众日益多元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本土化、目标化推进“法律七进” “心连心”法治文艺巡演、“东坡之声”法治广播打响东坡法治文化品牌。

 

(四)坚持以德育人,增进社会治理道德底蕴。

一是树“正气东坡”。面向基层群众,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致富能手、十佳干警等东坡好儿女500多名,在城区中心广场公开集中表扬。其中,2016年,李俊英获评全国首届“文明家庭”,李佳荣评全国“最美孝心少年”;2017年,黄惠鹂获评全国“最美家庭”,李东骏获评全国“最美中学生”。二是树“道德东坡”。建成道德讲堂、乡村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指导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道德宣讲教育阵地51个,通过文化墙、文化走廊等形式,传承“读书正业、孝慈仁爱、非义不取、为政清廉”等三苏家风家训,同时展现新时代东坡好儿女的平凡先进事迹,引导群众做崇德尚法的东坡人。三是树“文明”东坡。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打造以城镇为中心,村庄为节点,道路为纽带的全域文明示范区,受到中宣部领导肯定。多形式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文明劝导、阳光助残、环境保护、文化惠民等志愿活动广泛开展。

 

二、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难度增大。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加快,东坡区流动人口增多、利益诉求多样、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越发突出,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环保督查、城乡差距等压力下,安全生产、非法集资、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民生诉求、利益平衡等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增大了社会治理难度,特别是基层矛盾隐蔽性强、多点多发,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体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基层社会治理认识不足

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轻社会建设、基层治理,重城市、轻乡村的思想还一定范围存在。大多基层领导干部还未跟上新时代社会治理理念,认为社会治理是党政为主、法治为主、管理为主,对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理解不够清晰,忽视了社会自治和德治基础。 

 

(三)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够。

目前,村两委还大多靠行政手段或行政经验开展社会治理,少数村干部囿于社会阅历、文化素质等限制,不能有效组织村民自治,上级延伸的行政事务和检查、达标活动也让村干部疲于应付,自治载体、形式仍然较为单一。此外。全区社会组织多为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有的行政色彩浓郁、有的缺乏经费,难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四)群众参与度不高。

只对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感兴趣,仍然是当前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真实写照。大量外出务工形成的群众组织难问题依然存在,自治活动难以有效开展。

 

(五)要素保障不够。

特别是乡镇名义上是党政办挂帅,实际是综治、司法人员具体承担,综合协调能力不足。村两委未脱离大量的社会保障、民政、计生、司法、信访、综治等行政事务困扰,“费随事转、人随事走”没有真正落实。事务杂、人员少、经费紧、专业性人才缺乏是当下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难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三治结合的时代要义。

充分认识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社会治理更是重中之重、应有之义。三治结合借鉴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自治的有益经验,参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实践,汲取了我国的德治传统,三治模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自治是法治、德治的目标,法治是自治、德治的保障,德治是自治、法治的基础,三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合力共治。

 

(二)加强党政主导,加快三治结合体系建设。

建议成立区级三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制定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三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晰“路径图”和“时间表”,力争用3-5年时间构建起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各方主体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激发自治主体动能,建优基层党组织、建强基层自治组织、建好社会组织,完善并有效实施村规民约,依法健全落实村民议事、民情恳谈、听证论证、民主监督、村民评议等制度,加快村民自治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基层自治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夯实德治基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苏家风家训与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把德治的抽象概念变成人们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公开评选表扬善行善举,树立好人好报、德行天下的价值导向。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坚持全民守法,依法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内稳步健康推进。

 

(三)强化工作保障,构建基层社会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整合工作力量。打破部门系统壁垒,建立统一高效、规范运行、层级明确、职责明晰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平台、大体系、大系统,实现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二是加快“智慧东坡”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互融互通信息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推进社会治理智库建设,为全区基层有效治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三是落实基层法治人才保障。明确要求乡镇基层治理专职人员不得随意调岗,村级增设一名社会治理副书记为常职干部。整合基层“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力量,发挥其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缓解基层法治人才紧缺状况。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建立财政对社会治理工作预算自然增长机制,同时设立区级社会治理专项扶持基金,重点向乡镇、相关部门倾斜。职能部门委托基层的行政事项,要按“费随事转”要求拨付相应工作经费。

 

(四)加大示范引导,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整体提升。

开展三治结合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在政策、资金、资源、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打造亮点,树立标杆,用示范创建过程检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注重先进工作方法的培育、提炼,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会议交流、现场学习等方式,带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三治结合体系建设整体提升。同时,加大基层社会治理战线的新典型、新经验、新亮点、新成效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严格工作考评,推进三治结合落地见效。

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三治结合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村、乡、区三级实行台账式管理,按时间节点督查督促落地落实情况,完成规定动作,鼓励工作创新。把基层社会治理三治结合体系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乡镇向村级延伸同步实施目标考核。科学设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社会组织、群众代表共同参与考核,客观评价建设成效,逗硬奖惩。

 

眉山市东坡区农村固定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