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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量: 打印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效遏制了农村土地撂荒和农村土地纠纷问题,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农业产业化、集约化水平,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一)流转规模:涉及69个乡镇、926个村、9580个社。截止2017年底,我县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43.9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6.3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20.9万亩)。

 

(二)流转形式:出租27.6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2.8%;转包13.5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0.8%;入股0.2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0.49%;转让1.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2.73%;其它形式流转1.41万亩,占流面积的3.2%。

 

二、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一)围绕特色产业“转”,着力壮大优势产业。

特色出品牌,特色出竞争力。推进特色产业规模连片发展,首要考虑的是土地流转问题,通过土地流转搭建产业规模发展平台载体,促进土地资源向特色产业集中,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实行集约经营。目前,我县重点围绕发展柠檬产业流转土地27万亩,形成八个万亩核心示范区,推动安岳柠檬种植规模达56万亩、占全国80%以上。

 

(二)围绕经营主体“转”,着力增强带动活力。

目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139个,家庭农场403个,涉及柠檬、生猪、粮食、蔬菜、红薯、水产、水果、小家禽、通贤柚、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年助农增收7.5亿元以上,合作社的成员人均纯收入高出一般农民29%以上。一是大力培育经济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原材料厂商集中采购、减少中间商降低成本,生产环节标准化、保证产品质量,销售环节集中化、统一价格稳定收益等方面,引导农民抱团发展,增加收入;二是大力培育服务型合作社。以脱贫攻坚为结合点,突破增加贫困村集体组织收入,创办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劳务服务合作社等服务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是创新基层管理服务。强化农业党工委的职能作用,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农民合作社党支部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合作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2012年成立安岳县农业产业党工委(属县委组织部直管、县农经局代管单位)以来,我县共建106个产业党组织,其中:单独建73个,联合建29个,挂靠建4个,组建率达80%以上,基本实现了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两个”覆盖;四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争取上级或适时出台补贴政策激励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从惠农政策(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增加对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补贴项目。从金融方面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试点力度,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贷款标准,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得到支助,渡过难关。探索建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对助农增收有持续性的经营主体或经营模式可以进行奖补;建立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加强土地流转的风险防范,制定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政策,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三)围绕发展集体经济“转”,着力推动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是当今社会最热门的话题,到2020年全国人民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小康社会是以习近平为中心的党中央向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但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程度、农民增收致富是短板,我们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围绕贫困村摘帽、贫困人员脱贫致富目标,以土地流转为抓手,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引进业主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大力发展特色优质产业,以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等为纽带,着力培育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以村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依靠山、水、企业、经营主体、项目等资源优势,开辟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收渠道,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我们通过资产利用、资源开发、服务创收、股份合作、发展实业等模式,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截止2017年9月底,全县92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到1850余万元,有513个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162个贫困村中138个有集体经济收入,人均达到8元以上,2017年拟退出的41个贫困村全部有集体经济收入,41个村经营性收入共计79.09 万元,人均达到13元。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较保守。基层干部、农户、业主对土地流转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土地流转还有顾虑。

二是流转操作程序欠规范。在土地流转时,还未达到完全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而且备案率不高,有些还只是口头协议流转,这就造成发生流转纠纷,所以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流转行为。

三是流转交易市场化程度低。

土地流转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困难,出现农户要转转不出、业主要租租不到的局面。目前正在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好之后将实现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化。

四是土地流转风险机制还不健全。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更多谈到的是未来良好的收入预期,而在面对市场供求的不确定性及种养业自身经营的强风险性等方面因素影响时,如何来保障农民的权益。就这问题,目前考虑得还不够。工商企业进入农村资格审查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风险金建立困难,预防风险能力弱。

五是城镇规划区土地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内农村土地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近年来,在城镇规划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区内个别地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私自搭建建筑物、擅自铺设管线等,擅自建设猪、牛、小家禽等养殖场,修建各类庙宇、墓地,在河道内搞建筑和修筑围堰,私自承包和转包河道和水面,有私自进行土地流转和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行为。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顺应“两型”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两型”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全面搞好农村土地流转及其服务平台入手,不断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落实责任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二)严守政策底线,把握流转原则。我们一方面必须充分认识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础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没有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农民的长期增收。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看到,土地流转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要素,而且是重要的社会保障,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民不会轻易放弃土地;同时,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农业机械化程度也不高。这些因素决定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不顾客观条件,过快地推进土地流转,就会酿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培育市场主体,引导流转走向。

重点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规模效益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特色农业板块建设为依托,通过村级组织协调、散户资源协商相结合的办法,将散户经营的地块互换集中,发展规模特色农业,培育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村土地流转。  

 

(四)出台支持政策,激发流转活力。

出台补贴政策激活土地流转,从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政策中加大对土地流转项目支持力度。从银行贷款、财政支持、项目支持、税收优惠、工商登记等方面支持土地流转。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城市和外来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向农村集中,助推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完善保障机制,消除流转隐忧。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制定土地流转风险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建立灾害风险补偿基金、农作物病虫害保险组织基金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土地流转带来的风险;制定流转风险资金保证金制度,建议业主入驻时流转双方必须预交一年的流转资金作为预防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风险金,保证金由乡镇人民政府财税所专户储存,任何一方违约该资金就作为违约金,流转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建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稳定转移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二、三产业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向小城镇转移,为土地流转拓展新的空间。

 

(安岳县农村固定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