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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量: 打印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指引下,冕宁县广大农民工返乡创业高潮兴起。这打破了农村劳动力长期向沿海发达地区单向转移的旧格局。形成了农民工由单一普通打工者向复合创业者转变,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脱贫的良性互动新格局,真正实现从外出打工“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返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特别是精准扶贫攻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冕宁县人口结构

 

2017年,冕宁县人口总数为40.4万人,乡村人口总数为37.25万人,占全县人口92.2%,乡村劳动力资源人口总数为24.06万人,占全县人口59.55%,乡村总劳动力人口总数为22.36万人,占全县人口55.34%;外出务工人员10.59万人,占全县人口26.21 %;

 

二、实名登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及返乡创业情况

 

近年来,冕宁县按照“整合资源、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实行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管理。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镇)一柜、一县一库”的要求,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长效机制,更好地实施动态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首次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广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去向,返乡创业等情况。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界定

 

返乡创业是指农民工外出一定时间,在务工、经商过程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胆识和才干,积累了一定的原始资本,当感到家乡的经济环境宽松、利用掌握的技术可获得更高收入时,便返乡创办工、商企业,或从事非原来意义的农业规模经营和开发性生产。其中“返乡”的含义,并非指的是回到原籍农村,而是回到家乡所在的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创业”可以指大到投资数百万元办企业,小到投资数千元开饭店、经商,或进入非农产业部门或从事非原来意义的农业生产活动等。

 

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动因及特点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动因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农民工在选择是否返乡的问题上,更多地取决于打工地的生存状态和工作条件,在是否返乡创业的问题上则更倾向于家乡的市场开发能力和消费状况。这些动因可以用“推—拉”理论进行解释。其主要观点为:从运动学的观点看,人口转移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人口转移的力量,即有利于人口转移的正面积极因素;另一种是阻碍人口转移的力量,即不利于人口转移的负面消极因素。在人口流出地,存在着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推力”,把原居民推出其常居住地;同时,在流入地,存在着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拉力”把外地人口吸引过来。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过程是市场中同时存在着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推—拉”理论,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流入地的“拉力”主要包括传统的血缘情结和故土情结、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而流出地的“推力”则包括城乡二元制度以及地价和成本问题。也就是说,农村经济发展的吸引、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和自我实现以及农民工自身动力是拉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力量;而城市二元体制的排斥、产业的梯度转移以及金融危机导致的就业紧张是促使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推动因素。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特点。

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年龄集中在20-40岁之间;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返乡创业者以第二代中年男性农民工为主;创业地大多集中在(集)镇,已经获得城镇户口的农民工数量很少。二是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一种生存式创业,是被动返乡;创办企业的规模比较小;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集中在种养殖业、加工制造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种养殖业主要依托农村的自然资源;加工制造业主要是辅助性产品、配件产品,以及以农副产品为对象的加工制造比较集中;生活性服务业包括零售、餐饮、娱乐等。创业经营的乡土色彩比较浓厚,技术性不高,创业的能力较差。三是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小微企业为主,主要依靠自有结余资金,亲朋好友帮扶资金和金融借贷资金,初次投资规模大多在10万元以下,占创业者比例80%;10—30万元以内占15%;30万元以上占5%。企业规模小,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差。

 

五、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

缺乏资金是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对于返乡农民工来说,他们都有创业的激情,但是他们缺少的是创业的条件,尤其是缺乏资金和项目。全省青创活动开展期间,我们实地走访调查了全县36名有创业意愿和已经创业成功的返乡农民工,在他们当中,自有资金除外,资金缺口在50%以下的占21%,资金缺口在50% —70%之间的占43%,资金缺口在70%以上的占36%。返乡农民工贷款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缺乏必要的抵押担保,二是银行贷款利率偏高,三是对银行的信贷政策和条件不清楚,四是所在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目前绝大多数的返乡农民工把通过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农信社也很想贷款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但能达到信贷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很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农民住房无产权证,土地不能作为抵押,而农民除了土地、住宅外,基本没有其他财产可以作为抵押;二是农民工流动频繁,银行担心万一农民工创业失败后再长期外出务工,给收贷收息增加难度;三是对农民工创业风险把握不准,对发放信用贷款态度审慎。

(二)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合力发挥不明显。

农民工返乡创业,涉及到工商、税务、银行、劳动、农业、财政等多个部门。尽管政府出台了许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各部门也开展了一些扶持工作,但配套服务严重滞后,沟通协调难度较大,没有形成一个合力。有些政策尚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缺乏吸引力。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仍然困难重重,创业办理各项手续费时费力费钱,有的要辗转多个部门,增加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本,大大降低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

(三)创业者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经营管理经验。

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和初中文化程度占大多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较小,而返乡创办的也以小规模企业居多。他们虽然在外打工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受教育程度和知识的限制,思维方式比较传统,缺乏现代营销知识,家族式管理居多,企业缺乏民主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企业以特色种养殖业和手工操作为主,产品科技含量偏低,技术水平低,产品品种单一,档次较低,缺乏竞争力,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企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六、全力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建议

 

创业成功需要政策的支持,创业政策的作用是用来减少初创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鼓励农民工创业也需要政府积极引导,把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摆在工作首位,增强农民工的创业能力,提供优质的创业资本,不断强化创业服务,努力降低创业成本,积极营造创业环境。

(一)明确创业扶持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尊重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权利,制定完善的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凡是外出务工经商后返回家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无论规模大小,只要符合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当地劳动力就业,就应予以鼓励支持,实行优惠政策。在财政方面,可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贷款贴息、创业培训和资金担保等。在税收方面,农民工返乡创业应享受与外地客商同样的优惠政策。对于为城乡低收入群体就业再就业做出贡献的企业,可比照城市相关政策给予优惠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应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扶持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业、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强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经常到企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为他们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等服务。尽可能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克服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

(二)加强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能力。要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增强创业意识。引导农民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准创业项目,结合凉山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大力发展凉山特色产业。并依托现有州内创业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并组织交流活动、科技讲座和政策咨询。指导和配合返乡创业者开展职工培训,将相关企业员工纳入当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

(三)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服务体系。

打造项目平台,广泛征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将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创新创业环境,在现有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借助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进入园区的农民工提供初创期孵化服务。完善服务平台,依托基层乡镇就业保障服务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创业担保、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加强资金扶持,优化创业环境。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范围和金额,地方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设立创业基金,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改进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强对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各级政府要完善和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落实税收扶持政策,推行负面清单制度,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对初创企业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引导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等进行创业,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

 

(冕宁县农村固定观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