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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农户记账评比方式的通知

农调办〔2014〕8号

信息来源:四川省农村固定观察站    发布时间:2017-11-27    点击量: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

为调动农户记账的积极性,提高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的质量,我办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开展了农户记账评比工作。几年来,这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的积极响应和广大记帐户的热烈欢迎。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办决定从2014年开始对农户记账评比工作进行一些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要求

 

拥有50个观察户以下的观察点村,每个村每年评选出5户优秀记账户;50个观察户以上的观察点村,每年按观察户的10%(向上取整),评选优秀记账户。优秀记账户的基本要求是:坚持良好记账习惯,做到有账必记,不漏记,不误记,收入支出项目清楚,金额准确。记账人住址及联系方式基本固定,可以随时接受调查回访。

   

二、评比组织方式

 

评比工作由各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牵头,各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比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评比过程必须经过调查员初评、记帐户互评、主管部门审查等多个环节,评比结果要向全体记账户公布。评比工作要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审核认定与奖励

 

评比工作完成后,由县级或省级主管部门对优秀记账户的账本进行审查,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优秀记账户的户主姓名、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上报我办。我办将对其中部分记账户进行抽查并结合调查数据进行审核。

经我办审核合格的优秀记账户,每户给予300元奖金(一次性),以资鼓励。奖金由我办统一拨付到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直接或通过县级主管部门发放到记账户。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