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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

信息来源:四川省村社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量:    打印

天乡路社区幅员面积2.65平方公里,辖15个居民小组,户籍人口4185人。作为温江区股份改革试点之一,率先探索“两股一改”工作,于2007年10月成立了天乡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近10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实现集体经济1537.4万元,集体经济资产达6248万元,人均收入达26500元,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法治文化家园”“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等殊荣。

天乡路社区活动中心

股份改革的主要做法

清产核资摸家底。以居民小组为单位,以2007年9月30日为时间截止点,对所有的资金、资产、土地、资源,人口等严格按照“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清理核实资产—开展权属界定—资产估价与资产重估—公开公示结果—核销调整账务—归档整理造册—审核上报备案—健全完善机制”等10个步骤完成了清理工作。

发扬民主定成员。依据法律规定,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按照“收集意见、酝酿讨论、会议议决”的民主程序,依法依规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

量化股权确份额。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将集体的所有经营性资产、集体土地所有权量化确权到个人,股权股份分为“土地股”、“资产股”和“商铺股”,并向持股成员出具了统一印制的记名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的凭证。在清产核资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组建了天乡路股份经济合作社,取得了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地位。

社区集体资产——天乡购物中心

对接市场的创新模式

合作社按照“稳健稳妥、因地制宜”的经营思路,统一经营和管理集体经济,并注册下设公司实体,经营范围包括:(1)土地流转。将农民入股的土地采取出租方式实行规模流转,股民实行保底分红,租金逐步递增。(2)委托经营管理。将3.6万㎡商业用房,统一出租给金川公司经营,租期20年。(3)实施BOT模式,将18亩集体建设用地,授权金川公司修建天乡农贸市场,市场所有权归合作社,金川公司拥有40年免费经营权。(4)自主经营。通过合作社下设公司实体对接市场,开展建筑装饰、绿化工程、建材销售、物业管理等经营业务,2016年公司经营总收入为426万元,实现纯收入87.5万元。

权能拓展实现价值

股权抵押贷款。积极探索股权证抵押融资贷款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担保方式,股东通过股权抵押贷款程序,市场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股权价值评估,向银行申请股权融资抵押贷款。

股权继承转让。按照章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严格依照股权继承程序,子女、父母、配偶等享有继承权,也可转让,但不得拆资提现。

促进发展共享成果

通过建立股份合作社,在加快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潜力。同时加快推进了社区城镇化建设步伐,天乡后街发展成熟,辖区内公共服务配套与基础设施完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居民生活和谐幸福。集体经济资产与收入快速增长,实现土地、商铺等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社区集体资产——后街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