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率先启动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试点

信息来源:省委农工委    发布时间:2017-11-29    点击量: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加快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培育行动,省委农工委拟于10月起,在罗江县开展“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简称“农联”)试点。试点方案已经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该试点旨在按照市场化原则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彻底的、革命性的改革意义,在全国尚属领先。

试点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和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制创新、社会协同,打造以农民为主体、产权为纽带、服务为根本的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农联”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对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的服务带动能力,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农业竞争力,为加快建设综合性、开放型、共享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经验积累和制度探索,在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中闯出一条新路。

试点的基本路径是,按照全面推进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服务体系四位一体的总要求,以“农有、农治、农享”为基本原则,打造集生产服务、营销策划服务、信用合作服务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试点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乡镇范围内的农户家庭和新型经营主体直接构成“农联”成员,通过股权设置和合作制治理机制,长久巩固农民的主体地位,成为农民的自我服务组织。始终坚持产权纽带。运用现代产权投资机制,以产权为关联,重组集成各类农业服务资源,放大拓展服务功能,使服务更专业、更多元、更有效。始终坚持服务为根本。围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通过集中配置农业经营性服务要素,综合配套政府公共性、公益性服务资源,不断丰富和挖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试点拟在德阳市罗江县首选两个乡镇展开。计划首期社员股本总额控制在940万元,入社农户达到3040户。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将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在今年底实现正式运营,在2019年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为配套支持政策,试点所在地党委、政府将在股本配套、阵地建设、前期运营补助和农业项目上给予适当支持,省上将在工商登记、信用合作、项目申报、农业保险等方面聚集政策合力。

长期以来,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一直是农业现代化诸要素的短板,尤其是服务“最后一公里”脱节断档,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对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迫切需求。在今年“川台农业合作论坛”期间,史哈常委明确提出要学习借鉴台湾地区农会建设的经验做法,探索适应我省实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我省首选选积极性较高、基础工作较好的罗江县作为试点区域,进行封闭实验,将为全省创新基层农业服务组织起好头、带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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